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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家具工厂员工规章制度(家具厂简单的规章制度范本)
发布时间:2024-09-30 03:26:53        浏览次数:0        返回列表
1. 家具厂简单的规章制度范本

谢邀请

沙发家具厂如果是微小企业基本上没有明文规定的规章制度,一切交流就看老板个人业务技术能力是否精通和关心员工生活来拉进感情;个人业务技术精通很多问题自己就能解决,如果平时喜欢和工人聊聊技术拉拉家常关心一下,而且工资也不会低给和拖欠,员工就会容易获得物资与精神满足,很多工作员工看到了会主动去干,你有什么安排一般都会很效率的执行,所以微小家具企业管理或老板与员工的交流靠个人能力与亲和力。

如果是中小企业,达到这个规模,基本上规章制度会比较正式,每个车间和重要环节都有管理人员来监督,老板一般是负责大方向,由于人多起来了,就会容易产生矛盾和利益冲突,所以管理人员要做到真正的奖惩制度,有过罚要罚的心服口服,有功要奖励的明明白白,不要收受员工的小贿赂,工作上要严谨,生活上要关心,做到一视同仁,这样坚持下来,企业的规章制度就能被很好的执行,自己会更轻松,老板也会觉得你有能力,所以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型企业一定要贯彻好规章制度,执行好了加上平时生活上多交流,一些员工福利做到位,节假日组织工人一起庆祝,老板也主动与员工接近,这样有很好的氛围下与员工交流还能有什么障碍呢?

至于大型的家具企业我认为也是在中型企业上面的延伸罢了,能做到公平公正,责任制,不搞派系,生活和精神上都能让员工得到满足,这样的企业一切交流都不是问题。

以上是我的一些看法,如果感觉有所帮助请参考,谢谢!

2. 家具厂员工规章制度

家具厂需要的证比较多,根据生产方式不同,需要《木材经营许可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消防许可》、《环保批文》等许可文件。 根据自身条件来决定经营方向和生产项目,根据生产项目和生产工艺等不同,申领不同的许可证。 营业执照根据自身条件和需求办理不同类型的营业执照,或者根据许可证的要求来办理,有些许可证会需要法人资格,那么就办理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下面就按照公司注册来说明。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申报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申报材料: 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4、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 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5、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0、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填写材料说明: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规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参照本规范提供有关材料。 2、提交的文件、证件,除标明复印件(复印件上应由提交人签署“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留下提交人的姓名)外,应提交原件。 办理时限:法定期限:15天;承诺期限:5天。 办理程序:提交申请材料 → 审查 → 受 理 → 决定 → 领照。 收费依据及标准:无。

3. 家具厂操作规程制度

开一个小型家具厂需要购置的设备:

1、常用设备 : 推台锯、封边机、冷压机、热压机、多排钻、涂胶机、带锯、砂光机、烘干房、拼板机、油漆高清度喷房。

2、木制家具主要分为实木家具和板式家具。

3、实木家具的生产流程为: 锯材-锯材干燥-配料-毛料加工-胶拼或弯曲-净料加工-部件装配-部件加工修整-涂饰-检验-装配-包装。在这个过程中,毛料加工需要刨床、截锯。净料加工要开榫机、钻床、打眼机、雕刻机、铣床、砂光机。

4. 家具厂规章制度表

生产管理制度

一、生产作业管理

1、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质量标准》进行作业,做好生产中的自检工作。如违反操作规程或产品质量不达标,公司有权对相关责任人酌情处罚。

2、测量、安装人员应服从调度安排,准时到达客户家,注意文明作业,树立公司良好形象。

3、车间实行前、后工序交接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与厂长或质检负责人沟通,妥善处理。

4、成品应由厂长或质检负责人检验合格后,再对产品进行清洁、打包、入库。

5、在生产过程中应注意节约,严禁浪费,出现劣质新产品须登记备案,填写事故记录单,追究责任人并经厂长批准进行处罚,责任人签字,从月底绩效工资中扣除。

二、报表管理

1、填表规范:内容充分、求实、求精、字迹清楚工整。

2、各岗位报表单据保管清洁、编排有序、内容明了。

3、按工作流程快速、准时、内容正确地传递报表单据。

三、车辆及驾驶员管理

1、公司的车辆应保持出车率100%,保证随时派,随时出发的良好状态。

2、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车容、车况进行审核抽查,司机在没有出车任务时应对车辆进行清扫、维修和保养。

3、公司定期审核路单上的公里数与加油情况是否相符,发现问题追究司机责任。

4、司机出车应凭厂长签发的派车单,严禁开公车办私事,严禁将车交非司机驾驶、禁止酒后驾驶。

四、库房管理

1、严格执行出、入库管理程序,签字手续必须齐全,采购发票无库管入库签字,经办人不得找厂长和总经理签字报销。

2、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出库时必须持经工艺员或厂长签字的领料单,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禁止先出库后补办出库手续,外购外用材料于归厂3日内补齐出入库手续。

3、库管是库房的直接责任人,应保持库房整洁,堆放整齐,标志明显,帐、卡、物相符。库房材料应分类、定点存放,以备查找。

4、每月30日对库房材料进行盘点,并于下月5日前将盘点结果报公司,为当月成本核算提供依据。

5、建立最低库存标准,库管发现库存已达到最低标准后,及时报厂长,联系公司进行采购,防止停工等料影响生产。

6、必须严格按仓库管理规定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记录,做到日清日结,确保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

安全管理制度

一、生产安全

1、所有员工必须加强安全观念,定期学习《安全手册》,严格遵守《生产操作规程》。

2、工作时间应集中精力,不准打闹、窜岗、大声喧哗、不准做与本职无关的事。

3、工作现场不准穿拖鞋、赤脚,应着工装上岗,特殊岗位应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4、厂区为禁烟区,并禁止使用明火,食堂使用明火时由厨师负责。

5、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源。妥善保管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酒精、烯料、油漆等。使用时必须隔离现场由专人负责。

6、消防器材按消防规定设置,明确使用方法,不得随意挪动。

7、工厂负责人做定期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彻底消除隐患。

二、门卫管理

1、警卫人员应恪守本公司一切规定,严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或从事酗酒、闲聊、阅读书报等失职行为。

2、应熟记厂内各处之水、电、燃料、开关、门锁及消防器材放置地点,以免临急慌乱,对重要路口电灯、门窗、篱墙等有缺损时,应即建议厂务单位处理。

3、应管制入厂人、物、车辆,对未挂识别证或未办妥入厂手续者,一概不准入厂,并绝对禁止携(夹)带违禁品入厂,除工厂需料外对危险或易燃品应严拒携入。

4、应按时或不定时巡逻工厂各处,并将执勤中所见重要事项或事故,以及巡逻时间等记录在“警卫日志簿”,并附有关资料定期分呈厂办核阅。

5、辅导员工遵守各项规定,并制止不法行为的发生,维持工厂及办公处所秩序。

6、外界来宾到工厂接洽业务或参观访问应至警卫室办理入厂手续,并联络有关人员接待。非经本厂人员接待,不得任其进入厂区。

7、物品管制:物品放行应凭厂长核准的“安装单”或“放行单”,经警卫核准后放行并登记备案。

8、厂商交货时所随带运出的物品,在进厂时先由警卫人员查验登记,于离厂时再经警卫人员依原登记查对符合后始予放行。

9、离厂人员经警卫查获有私带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暂扣留物品,说明携带理由,经门卫向工厂管理者核验后方予出厂。

5. 家具厂生产管理制度

提高员工工作效率,首先要调动生产积极性。

对员工来说,企业把他们关心的问题解决了,他们的工作热情就会高涨。

因此,合理核定计件定额,正确核算员工的计时、计件工资,保障员工的福利待遇,是提高工作效率的第一要素。

当然,为了杜绝工作懈怠,各种奖惩制度也要相应制订齐全。

如此,员工就会定下心来,不至于朝三暮四。

要知道,一个老员工的工作效率,要抵得上好几名新员工,同时也能保证产品质量,减少废品出现。

另外,及时保养、更新设备也是降低成本的一大重点,在当时来看好象是多花了许多钱,但从长久来看,它所创造的价值远远超出了当初的投入,从而也就降低了产品成本。

6. 家具厂规章制度大全

第一条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生产者承担的家具产品修理、更换、退货(以下称为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和《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家具产品生产、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家具产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

第四条 本规定是履行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制定严于本规定的三包实施细则。

第五条 销售者和家具市场举办者、柜台出租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不能保证实施三包的,不得销售家具产品;

(二)应当采取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

(三)对家具产品生产企业进行资质审查,验明《营业执照》和产品标准;

(四)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标识要求的,一律不准销售;

(五)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并提供服务;

(六)依据有关规定,与消费者签定家具买卖合同;

(七)产品出售时应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提供有效销售凭证;

第六条 生产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产品质量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的要求,符合以合同约定、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二)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产品或其包装上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明示产品主体材质;

(四)协助销售者和家具市场举办者、柜台出租者履行三包规定;

(五)妥善处理消费者直接或间接的查询,并提供服务。

第七条 三包有效期自交货之日起计算,扣除因返厂修理占用的时间。

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有效凭证办理修理、更换、退货。

丢失有效凭证,但能证明所购产品在三包有效期内的,仍享有三包权利。

第八条 产品自交货之日起9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应当按原购买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第九条 产品自交货之日起18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换货时,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

第十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同一严重质量问题,修理两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凭修理记录和有关证明,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一条规定退货。

第十一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因无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规格型号和样式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应当予以退货;有同规格型号、同样式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应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产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

折旧费计算自交货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因待修和返厂修理占用的时间。

第十二条 换货时,凡属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均不得提供给消费者。

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应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

第十四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提倡上门提供三包服务;对应修理、更换、退货的大件产品,销售者或生产者应当提供合理的运输费用。

因家具产品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生产者应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五条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但是可以实行收费修理:

(一)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二)非承担三包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

(三)无有效凭证,又不能证明其所购买的产品属三包有效期内的。

第十六条 生产者、销售者和家具市场举办者、柜台出租者破产、倒闭、兼并、分立的,其三包责任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消费者因产品三包问题与销售者、家具市场举办者、柜台出租者或生产者发生纠纷时,可以向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有关组织申请调解,有关组织应当积极受理。

第十八条 销售者、家具市场举办者、柜台出租者或生产者未按本规定进行三包的,消费者可以向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由上述部门责令其按三包规定办理;消费者也可以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北京市技术监督局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